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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在中国网致中央巡视组请责令警方抓徐佳

编辑: 夕歌 来源:赢在中国网 2014-04-11 15:40:36

导读:综上,徐佳是一个盗窃、行贿警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而公安队伍中的有些害群之马已经完全沦落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这些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吃完原告吃被告”、无恶不作、令广大人民群众怒火满腔,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根源。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4年1月7日至8日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时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这个讲话给我们赢在中国网的全体员工带来极大的勇气与鼓舞,现就我们赢在中国网被攻击一案请中央纪委巡视组责令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将天津谷川科技公司的徐佳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绳之以法!

同时,今天——我们也在各大网络媒体公开提出质疑并吁请社会各界给予该案以更大的关注、质疑、分析、解构和监督,帮助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凝聚全社会的正能量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将罪犯捉拿归案、绳之以法!帮助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坚决清除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4月24日,罪犯通过IP地址182.118.33.187共计28239次攻击赢在中国网站,攻击时间从21:57开始至23:23,历时86分钟,但没有攻入;2013年4月25日,罪犯通过IP地址为60.26.60.229共计1179次攻击赢在中国网站,攻击时间从21:39:47至23:43:43,历时124分钟。该罪犯通过IP60.26.60.229设置某恶意脚本删除了www.wincn.com与uc网站内容及数据库,上传了2011.PHP脚本程序,并在4月25日23点43分删除了上传的脚本程序。

这一恶意攻击案件造成赢在中国网站瘫痪数日,局部瘫痪近两个月,数据库全部被删。这起案件给赢在中国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300万元人民币,间接经济损失还无法估量,依法——该案应为重大刑事案件。

2013年4月26日早晨9:30分,我们就到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报了案。案件由河北区公安分局光复道街派出所副所长刘志成负责侦办。

在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网监支队的大力支持和多名干警辛勤努力下,案件很快侦破——为天津谷川科技有限公司的徐佳等人所为。

2013年5月28日晚,河北区公安分局光复道街派出所副所长刘志成率9名警察将徐佳等三人抓获并扣押了该案的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负责侦办此案的警察刘志成自称当晚与徐佳单独在一起谈了3个多小时。2014年2月25日,刘志成在我办公室再次承认当晚与徐佳单独在一起谈了3个多小时,我当即质问他:你这样做合法吗?

5月29日10:19分警察刘志成来找我邀功并说徐佳等人不承认作案,为此就把徐佳等人放了。

后来,经过河北区网监支队的技术侦查与鉴定,已锁定了该案的作案工具—— 所扣押三台笔记本电脑的其中一台灰色联想笔记本电脑,并做了技术鉴定报告。为此我们九问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警察刘志成:

第一问:警察刘志成为什么不将该案给予刑事立案?

习近平在出席今年的政法会议上强调,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光复道街派出所副所长刘志成负责此案不久,就百般借口拒不立案。至2013年8月13日上午10:29分,在河北区公安分局网监办公室,我当着刘志成的面打电话给河北区检察院领导咨询案件的有关情况;刘志成才假惺惺地要陪我去检察院。8月14日19点多,我与河北区检察院领导沟通完案情后,刘志成在半路等我——并上了我的车询问我与检察院领导都谈了什么。我曾旁敲侧击地警告刘志成——“徐佳能买通两个警察,能买通我吗”?

在明知检察院领导过问的情况下,2013年8月15日刘志成才不得不给了我们一个一般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公然把案件受理通知书写成是5月3日。若不是心怀鬼胎,为何如此慌张地作假?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对其该法的适用性进行了定性定量的详细、清晰而明确的界定,依此,徐佳等人对赢在中国网的攻击案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已造成“后果特别严重”,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可刘志成至今还没有对该案做出刑事立案,至今也没有给我们一个不予刑事立案的书面文件,是什么能使刘志成视法律为儿戏、明目张胆地袒护和包庇作案人?河北区网监警支队的李队曾说:“立案不就得破案吗?”由此可见,其千方百计不立案是为了千方百计不破案。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表示:很多有案不立背后潜伏职务犯罪!

第二问:警察刘志成为什么劝我们私了、我们与谁私了?

2013年8月13日下午3时许,我们公司副总李延同警察刘志成再次去河北区物价中心主任马某处协商案件估损一事,警察刘志成与物价中心主任马某一起劝说李延,并让李延来劝说我张彦林同徐佳私了,还说能让徐佳拿出一百万来私了此事。当时我们公司李延问警察徐佳有钱吗?刘志成说:“好嘛,徐佳有都是钱”。同时还威胁李延说徐佳的案子定不了,屋里(指作案现场)有三个人都说没干这事。呵呵!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河北区公安分局:为什么刘志成要为徐佳当说客,刘志成是以什么样的身份什么样的权利并在什么利益驱动下在为徐佳当说客?

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夜”阿刘当说客!

习近平说得好:“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些话似乎就是在警告刘志成这样的警察!

第三问:警察刘志成为什么把作案工具还给了犯罪嫌疑人?

一个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也就是几千块钱,而赢在中国网被攻击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近300万人民币,警察刘志成为什么以时效为名如此献媚、如此迫不及待地将作案工具还给了犯罪嫌疑人?若嫌疑人毁灭证据,与刘志成亲手毁灭证据有什么两样?罪证灭失之责谁来承担?我们被害者的破案时效谁来保证?我们近300万人民币的直接经济损失向谁主张?

第四问:赢在中国网被攻击一案为什么至今成为悬案?

犯罪嫌疑人只有三个人徐佳、汤一弟、杨健,在一个出租屋内、分两晚、在半夜三更、长达数小时作案,懂网络技术的只有一个嫌疑人徐佳,作案工具还是徐佳使用并从他家中搜出的那台灰色联想笔记本电脑——使用Windows7 64位操作系统,Chrome 浏览器和IE 9浏览器。案犯还对该笔记本电脑多次消除作案痕迹以掩饰罪责。请问:该案是三人共同作案,还是两人包庇一人作案?若不是负责侦办的警察刘志成对该案压案不办、故意包庇还能剩下什么?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案情迄今为止仍然还是个悬案?

第五问: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像刘志成这样的警察能破案吗?谁来监督整治这样的警察?

国家公安部曾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2013年6月至12月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互联网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要全面梳理排查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主动出击,组织精干力量,循线追查犯罪源头,集中打掉一批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输血供电”的网络服务商、代理商、销售商、广告商、黑客程序制作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给予厚望的河北区公安分局的刘志成10个多月来,上蹿下跳、横拦竖挡,并自作聪明、断章取义地解析案情再把不办案的责任分解推卸给河北区物价中心、河北公安分局党委、法制办、检察院、市公安局,想以此来掩盖他包庇罪犯的所作所为,殊不知其欲盖弥彰!

负责侦办此案的警察刘志成为何能藐视公安部的部署、逆风而行,袒护罪犯、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请问河北区公安分局派刘志成这样的警察能够破案吗?他想过破案吗?而这样的警察为什么在贵局还能混下去?谁来监督整治这样的警察?因此,我们号召全社会督请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坚决清除像刘志成这样的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同时,我们也强烈要求河北区公安分局重新组织精干力量,循线追查犯罪源头,把攻击赢在中国网的罪犯尽快绳之以法。

第六问:犯罪嫌疑人徐佳劣迹斑斑—曾行贿警察—河北区公安分局有警察受贿吗?

这个天津谷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佳原是我们公司员工,因干私活、盗窃——被我们发现后连夜逃走。后来我们抓到徐佳让河北区刑警队赵军将其带回警队,由此,徐佳才退回所盗窃的我公司财物且因徐佳买通了当时那个办案警察赵军而致使河北区公安机关未对他依法进行法律制裁。后来,徐佳公司开业宴请警察赵某,赵某竟公然携其老婆前往。更令人吃惊的是徐佳还把宴请警察赵军和他老婆吃饭时的场景照片放到网上炫耀。这是徐佳公然向法律示威、这是徐佳和赵军公然向社会挑战!

因此,在徐佳等人攻击破坏赢在中国网案件中,我们有理由怀疑,徐佳故伎重演,涉嫌行贿警察!其行贿的额度有几十万之多!徐佳盗窃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据此,我们督请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河北区检察院马上立案马上抓捕徐佳归案——并案侦办徐佳盗窃、行贿、攻击赢在中国网案!新帐旧账一起算!我们也恳请天津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立案查处赵军包庇受贿一案!

在徐佳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暨攻击赢在中国网案件侦破过程中,我们更有理由怀疑,徐佳故伎重演,行贿警察!其行贿的额度有几十万之多!我们也更有理由怀疑刘志成受贿!

我们再次呼吁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七问:我们的网络安全谁来保障?

网络安全已成为限制我国互联网产业、电子商务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既需要国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又要加大对互联网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力度,为此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的当务之急,迫在眉睫。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2月2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对外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对内,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百姓平安产业发展!

赢在中国网主要是帮助天津楼宇、产业园快速招商,帮助天津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网络信息平台,也是天津市商务委认定的天津市十二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之一、是河北区第一家被认定的电商示范龙头企业;本人在2010年就负责组建了中国第一家互联网商会——天津互联网商会,同时因近年本人在天津持续呼吁政府及社会各界重视网络产业发展而被媒体誉为推动天津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第一人。但就是这样一条在百度百科链接的媒体新闻,也遭到徐佳的恶意删除与屏蔽。为此,我有责任有义务呼吁政府、呼吁天津市各级公安机关保护我们天津网络信息产业的安全发展、保护我们电子商务产业的安全发展,尽快将破坏天津网络产业发展的害群之马——徐佳等人绳之以法。近闻制造熊猫烧香病毒的张顺和李俊出狱后又伙同他人开设网络赌场,再次获刑。是狗改不了吃屎,作为公安机关打击网络犯罪、惩治罪犯是法律所赋予公安机关的天职!否则,我们的网络信息安全谁来保障?

当然,潜藏在公安机关的害群之马作为徐佳等人的保护伞决不能担当起保障我们网络信息产业安全的天职!他们比徐佳等作案人更可恶更可恨,所产生的后果对社会的危害更严重更可怕,其危害程度要比其他犯罪分子大十倍百倍千倍,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根源。很对案件都是因为执法——司法机关有害群之马挡道——贪赃枉法——才使得人们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才逼迫一些人走向了用暴力解决问题这样一条最坏的路。由此,可能造成法治中国建设的灾难性后果!请河北区公安分局警惕并采取积极有力措施防止这类案件的发生!

第八问:我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谁来保障?

2008年7月,我们来河北区投资兴业,初来乍到即碰上四个歹徒持凶器敲诈勒索!2008年11月9日天津辰赫创意产业园价值3.6万元的暖气片光天化日之下被盗,我们报案,也是那个河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的警察赵军接案,但未与立案。2009年9月,徐佳干私活、盗窃域名逃跑后,我们报案,也报给了河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也是警察赵军接案,仍没有立案;1个月后来我们自己找到徐佳让这个警察赵某将徐佳带回警队审问,赵军以徐佳没有把域名销赃为由,令徐佳将域名退给我方后即把徐佳放掉,为虎作伥、养虎为患。可不久警察赵军就携带他老婆出现在徐佳公司开业的饭桌上。2011年4月1日,我们公司高管马某侵占10多万元公司财产案也在河北区公安分局报案同样也未予受理。而今天,赢在中国网遭受攻击,直接经济损失近300万元,河北区公安分局刘志成也只按一般治安案件受理!又迫不及待地将作案工具还给犯罪嫌疑人。因由何在?道理何在?法律何在?请问,就因为我们是民营企业,公司财产就不受法律保护吗?那我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谁来保护呢?在这里也请大家知道我们的企业就是为天津、为河北区招商引资的专业企业!

第九问:河北区的投资环境谁来建设?

河北区公安分局刘志成等人在侦办此案中,处处说经费紧张。又让我们自己购买恢复数据的硬盘、又让我们出案件损失估价费、又让我们出技术鉴定费,天津市河北区公安分局难道连这点儿的办案经费都出不起了吗?我们纳税人的钱都哪儿去啦?天津市河北区的投资环境谁来建设?谁来保护?谁还敢来天津市河北区投资兴业?

综上,徐佳是一个盗窃、行贿警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而公安队伍中的有些害群之马已经完全沦落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这些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吃完原告吃被告”、无恶不作、令广大人民群众怒火满腔,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根源。

今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出了“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集结号,“星星之火”、尚能“燎原”,何况这已经成为国家的意志!我们万众一心,集结正能量、严阵以待!

                    天津市河北区人大代表

                    赢在中国网  董事长     张彦林               201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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