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深圳政府在线网获悉,深圳正组织实施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贴类)第二批扶持计划,单个项目的年度最高扶持金额可达15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可于7月31日前提交申请领取“政策红包”。
此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3大领域,均采用事前资助方式,主要包括“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和市场准入扶持计划。其中,“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的扶持产业为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
“该扶持计划每个实施方案的资助总额不超过总投资的40%,每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资助资金根据实施方案年度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则是扶持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设备产业等。重点支持申报单位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公共交易、科技信息、检验检测、人才培养等服务,并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打造和打通各类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公益性特点的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或公共服务园区,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而市场准入扶持计划则是支持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产业申报单位为开拓国内外市场,保障其技术、产品及服务符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上市要求,获得各类市场准入注册、认证和许可的项目。
其中,根据核定的项目费用实际发生额予以资助,并受年度资助总额控制。海洋产业领域获得权威认证的,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航空航天产业领域分别获得国际、国内权威认证的,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温馨提示
申报主体有何要求?
要求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
怎样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扶持计划申请书,受理机关为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受理地点为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记者 陈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