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国”字头实验室在深圳设置分中心和发展,有关项目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扶持。7月21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深圳市创新能力建设专项今年第二批扶持计划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8月15日前可申报。
该次扶持计划提出申报单位需是由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单位在深圳市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
深圳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有关项目的扶持将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用于研发费用的比例不高于50%,不得用于其他费用支出。
此外,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认证和生产许可。
该次申报即日起至8月15日前结束,项目申报单位可登录深圳市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信息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46.81:7017/。(记者 陈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