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程
作为外商投资兴业的高地,深圳一直致力于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外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优良沃土。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审议通过,拟于11月1日起实施,不少外资企业代表认为,《条例》将为吸引外商投资、营造优质投资环境、推动外资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外资在深发展的动力活力。
一批重点行业迎来先发优势
在促进外商投资和提升外商投资服务上,位于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有着先发优势,该《条例》立足于深圳实际,明确了外商投资准入,提高了外商投资便利,强化了外商投资权益保障,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让相关产业的外资企业得到实惠。
“《条例》出台和即将实施,有力提振了企业信心!”资电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刘海燕感叹道。该公司是一家位于宝安区的美资企业,早在2002年就在深圳投资建厂,专注于高端、先进的PCBA制造,并为半导体设备、医疗器械、工业控制、金融、机器人等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提供ODMOEM服务。
刘海燕说,深圳市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和鼓励外资引进,并致力于为外资入深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为更多像资电电子(深圳)一样已扎根深圳的或即将进入深圳的外资企业营造了优质可信赖的营商环境。“我们坚信,随着《条例》年内开始实施,在深的外资企业将迎来新一波发展浪潮。”
飞利浦深圳创新中心负责人陈鹏说,企业的本土创新和制造,离不开与本地生态系统紧密融合。深圳是开放包容的城市,拥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协作创新的能力。“随着《条例》的通过,相信深圳开放、包容、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将进一步助力飞利浦在深圳的发展。”
多领域坚定外商在深发展信心
为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外商来深投资的积极性,《条例》指出,鼓励外国投资者在经济特区内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各类功能性机构,支持其升级为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对此,深圳已布局在前。
目前,深圳已正式认定三批共43家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其中包括沃尔玛、华润万家、凯为医疗、麦克韦尔、深圳希玛管理集团、普华永道咨询(深圳)等知名企业,此举旨在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助力深圳打造全球示范性外资总部高地,而获得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深圳将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
《条例》提出,将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以更好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在深发展。刘海燕认为,对企业而言,人才是发展之源,更是核心竞争力。“《条例》规定对部分需持证上岗的职业,允许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者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者相关主管等部门备案后从事执业活动,这将为企业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奠定基础。”
上半年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11%
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压力下,深圳对外资的吸引力仍然十足。
深圳市商务局数据显示,2021年深圳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近6000个,同比增长超30%;实际使用外资超100亿美元,同比增长超20%,达到历史新高。今年上半年,深圳全市实际使用外资约58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1%,足见外资对深圳市场的看好。
“我们对未来在深圳乃至中国市场的发展充满信心。”在近日举行的一场2022法国(巴黎)—中国(深圳)品牌交流对接活动上,来自法国的20多家顶级消费品牌纷纷表示看好深圳市场。
“深圳具有庞大的消费市场、优质的消费环境、高端的消费群体、多元的消费模式,这些品牌对在深圳设立首店,并通过深圳市场进入中国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与此同时,随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各大品牌对未来在深圳以及中国市场的发展前景充满了信心。”多位参加活动的法国品牌方如此说道。
深圳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抓好《条例》出台机遇,对标国际规则和标准加紧细化落地法规政策内容,同时加大《条例》的普法讲法宣传力度,营造更优质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国投资者在深设立总部企业,为推动深圳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