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 曹媛 深圳报道
为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圳就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
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就《<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在申报项目、相关项目支持标准、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微调。
2018年深圳先后出台《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
相关措施的出台后初见成效。据深圳银保监最新数据显示,深圳市小微企业贷款年均增速21.4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6.15个百分点,2022年6月末贷款余额首次突破2万亿元。
对比2018年发布的《实施细则》,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不包括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项目。同时《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对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相关细则进行了规范化调整。
在支持标准方面,《修订征求意见稿》强调“申请两次以上(含本数)续贷的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主)只能申请一次贷款补贴金额。”这是2018年的《实施细则》中所没有的内容;在申报材料方面,相应增加了“无重复申请补贴承诺书”,着重强调企业承诺。
根据《修订征求意见稿》,无还本续贷支持项目鼓励银行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轻易抽贷、断贷。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按照单笔无还本续贷贷款金额的2%给予银行奖励,单笔贷款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征求意见稿》对“中小微企业”做出明确规定,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实体经济运营,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主是指小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企业主要股东(对该企业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实际控制人。
目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正于10月8日-11月7日集中开展2022年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第二批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