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潘丽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企业注册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深圳共有商事主体393万余户,其中企业245万余户、个体户148万余户,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户数222.7户。对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6%的深圳而言,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重要,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期,深圳市政法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共包含30条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民营企业家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充满期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此,深圳民营企业家充满期待——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我相信每一个创始人都希望企业合规合法经营,但并不是所有法律知识都能全面掌握,希望执法司法部门能帮助我们企业加强法律风控方面的建设。我也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我们的团队普及法律方面的知识,更好合规合法地经营。”土巴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谢树英表示。
深圳威铂驰热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向军说:“小微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大企业是一样的,但由于它们体量小、资源不足,在购买法律服务的支出不够,一旦遇到纠纷,将会带来很大影响。”他希望有关部门整合资源,筹建小微企业公益法律基金,打造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综合服务平台,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服务需求。
六大类措施对症下药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深圳市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们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近期出台《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参与制定《工作意见》的市委政法委法治建设处(司法体制改革处)处长刘铁成表示,加强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需要从改变办案理念、提高办案能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等方面入手。为此,市委政法委牵头相关部门,对加强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护工作开展专项调研,从中梳理分析出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形成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
《工作意见》分六大类共30条工作措施。例如,深圳政法部门要强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平等保护、谦抑审慎、主动服务的司法理念,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在依法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方面,《工作意见》提出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建立健全办案影响评估机制、慎用羁押性强制等10条措施。此外,《工作意见》还对及时处理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规范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和执行工作、提高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能力拓展纠纷解决渠道、优化司法服务工作机制等四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据悉,《工作意见》立足深圳民营企业司法服务工作实际,就相关工作责任分工问题作出规范,厘清权责。为更好地指导政法机关开展工作,《工作意见》除提出理念性、指引性意见外,也对执法司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便各部门实践操作和适用,确保工作任务“可操作”、工作成果“可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