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
4月10日,前海管理局修订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是继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18条”“前海金融30条”等专项政策发布后,前海发布的又一条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计45条,主要内容包括鼓励持牌金融机构集聚和特色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支持深港金融合作创新发展、支持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及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等。
针对风投创投行业在“募投管退”全链条发展的痛点,《管理办法》允许前海国有企业入股、丰富资金渠道、鼓励投资深圳市科创企业,支持风投创投机构上市,丰富投资退出渠道、支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发展,允许前海国有企业入股前海风投创投机构,多层次、全覆盖地对风投创投机构及深港联动业务予以支持。
在人才支持方面,《管理办法》每年对经营团队按照管理费收入的4%最高给予300万元扶持,此外还有针对员工的安家补贴和每年可申请的人才住房补贴。
在产业集聚方面,对新落户或新迁入机构给予落户奖励(包括母基金),对入驻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的风投创投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入驻奖励。
截至2022年末,前海已入驻的风投创投、私募证券投资、国际资管等机构数量已达86家,共计管理基金752只,管理基金规模(净资产)达1224亿元。
3月17日,渣打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完成登记备案,成为今年以来第二家成功登记的外资私募。截至目前,入驻集聚区的风投创投机构已达100多家,其中国际资管机构达23家。
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风投创投机构是支持深圳科创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前海正着力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吸引更多全球创新资本,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加速器”作用。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还设置了支持金融城建设专章,对入驻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且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根据租用面积大小,给予最高200万元入驻奖励,鼓励总部金融机构、持牌金融机构等优质金融资源集聚,不断丰富金融城内涵。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已签约入驻金融机构268家,其中港资、外资近30%。《管理办法》的出台也将加速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持续吸引高端金融资源集聚。
《管理办法》鼓励前海发展特色金融,对开展飞机及航空专用设备租赁业务的公司,在租赁期限的前三年内,每年按照不高于合同租金总额的2.5%给予奖励,不设上限。
对开展船舶、海工设备等业务的,按照当年实际交易租赁合同金额或者租赁资产购买合同金额的1%给予奖励,不设上限。
对粤港澳大湾区重大金融合作平台与金融基础设施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香港金融行业组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港资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每年按照交易额给予最高1500万元业务扶持,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和推广等多维度给予支持,促进深港金融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