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年将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8.5万套(间)
《深圳市住房发展2023年度实施计划》正式发布,2023年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8.5万套(间),计划供应分配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6万套。
9月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20条举措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23日,记者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了解到,该集团推出18条工作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8月21日,《深圳市促进物流供应链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从引进培育高能级贸易主体、拓展外贸新业态、供应链企业服务制造业、保障仓储设施供给、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举措,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供销、内外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宝安日前发布了《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10条具体措施,最高补贴3000万元,促进低空经济创新发展。这也是宝安在全市各区率先推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深圳市住房发展2023年度实施计划》正式发布,2023年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8.5万套(间),计划供应分配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6万套。
4月24日,“湾区标准”公布仪式在深圳举行。会上,粤港澳三地共同公布110项“湾区标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香港特别行政区工业贸易署、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三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的合作备忘录》。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湾区标准”标识同步上线。
4月10日,前海管理局修订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是继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18条”“前海金融30条”等专项政策发布后,前海发布的又一条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
4月10日,前海管理局修订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对新注册或新迁入且符合条件的持牌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入驻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且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最高给予经营团队扶持2000万元。
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第一批20个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其中,前海合作区首创的“创新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入选典型案例,该做法通过率先探索域外法适用机制,为推进法律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积累经验。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功能,满足缴存职工实际需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将于4月7日正式实施。
为了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规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扶持用房管理,前海管理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及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扶持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3月20日,广东省提振信心激发活力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 《政策措施》从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围绕产业发展提升内外资招引质量、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活动平台、强化招商引资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等5个重要方面提出20项具体措施。
面对当前外需走弱、订单下降趋势,深圳积极打出政策“组合拳”,全力稳住外贸基本盘,着力打开进出口新局面。
3月2日下午,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筑梦前海 益企向未来”2023年前海合作区惠企政策宣讲会在前海举行,此次活动也是今年深圳市“i企圳策”讲堂的首场宣讲会。
光明区近期推出“1151”产业空间政策,通过一系列政策配套措施和奖励优惠政策,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吸引优质企业在光明发展壮大。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持续激发活力和创造力,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角度提出11项举措。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简称《前海意见》),各提出三十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
2月23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前海金融30条”)。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企业注册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深圳共有商事主体393万余户,其中企业245万余户、个体户148万余户,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户数222.7户。
2月23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六条措施》)在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前海港资企业中引发热烈反响。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执行所长余凌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前海金融30条”亮点十足,政策“颗粒度”更细化,围绕深港合作这条主线分步推进,助力深港金融开放创新。
30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涉及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内容丰富、涵盖全面,具有很强的系统性。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提出30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