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是保障和推动城市发展的条件之一。记者从宝安区五届五十六次常委会议上获悉,目前宝安仍有2512公顷地块可进行城市更新,现全区列入市计划的项目76个,规划批准项目31个。对社区股份公司自改项目,其专项规划编制费用由区旧改专项资金列支。
二次开发释放土地利用
记者获悉,宝安区自1993年建区以来,新增土地资源基本消耗殆尽,难以为继。通过城市更新二次开发释放土地,将是今后该区土地供应的主要方式。据初步统计,该区现可进行城市更新的旧住宅区、旧工商住混合区地块85个面积410公顷;旧工业地块235个1691公顷;旧屋村地块75个411公顷,合计2512公顷。
目前,该区城市更新工作已经进入规范有序的运行轨道,全区列入市计划的项目76个,用地面积6平方公里;规划批准项目31个,拆除用地面积2.6平方公里;实施主体确认项目23个,用地面积1.55平方公里;在建项目17个,用地90多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9万平方米。全区项目实施率为16%,与全市持平。
股份公司自改项目可获政府补贴
就宝安情况而言,其大量的旧村、旧工业区资源分布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为调动起积极性,该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自改项目,其专项规划编制费用由区该专项资金列支,区政府实收地价的60%返还给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公共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拆迁及其他环境提升项目的建设。
对公司旧屋村纳入市改造计划的,给予30万元的经费补贴;对旧工业区纳入市计划的,给予50万元经费补贴,并给予其该期间实际损失的租金金额的3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对改造面积在1万平方以上,并成功引进年产值在5亿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入驻,或达到上述规模标准的企业自改的,按改造后增加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